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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視新聞】小吃店包廂脫衣陪酒 法官裁定7小姐免罰
2021.04.06
受訪活動
【民視新聞】小吃店包廂脫衣陪酒 法官裁定7小姐免罰
【民視新聞】小吃店包廂脫衣陪酒 法官裁定7小姐免罰

台東警方今年初,查獲小吃店提供脫衣陪酒,將7名小姐以違反社維法,移送簡易法庭行政裁罰,而店家則是以刑法妨害風化罪偵辦。不過法院審理後,以包廂的隱蔽性,不符合法條明定的「公開場所」,裁定7名小姐免罰,法界提出看法,包廂是不是公共場合,還得視個案來判定,這個判例確實比較特殊。

台東地院庭長邱奕智:「性交易如果是有營利的部分,會有另外的刑事責任,這邊是刑法要處理的問題,那社會秩序維護法是要處理,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部分,所以在文意上,法官不能超越文字的解釋,如果警察單位認為在執法上有困難,請立委去修法。」

台東警察分局第一組組長彭森志:「本分局尊重法院裁定,但是對於違法違序色情行業,本分局仍將持續鍥而不捨查察取締。」

律師張怡凡則表示,「明明就是一個外面的人可以輕易的走進去,看到裡面的這個狀況,還認為說不是公共場所,或公眾的出入場所,或許這會是實務上比較少數的見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