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.12.30
繼承小學堂
生前贈與繼承人的財產,算遺產嗎?

生前贈與繼承人的財產,算遺產嗎?
陳靖怡律師
律師執業過程中,常遇到有民眾在辦理繼承時,才發現被繼承人竟然在生前就已經將財產贈與給其他繼承人了,於是著急詢問律師,生前贈與算遺產嗎?
有些民眾先上網作功課,查到民法第1148條之1第1項載明:「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,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,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。」,很高興地想依該法條,將被繼承人過世前兩年贈與繼承人的財產,加回遺產中分配。
然而,該條文所載「所得遺產」,是指繼承人因繼承而對「債權人」所負責任範圍,而不是「繼承人」最終可獲得之應繼遺產。因此,繼承人並不能據該條文主張「繼承開始前二年內贈與之財產,應加回遺產總額,分配給全體繼承人」喔!
執業過程中,有時遇到民眾自己上網查詢完後,沒有先諮詢過律師,就直接衝去提起訴訟,結果後來才發現對條文的理解錯誤,還白白損失裁判費,真的很可惜。所以如果遇到遺產糾紛,還是建議要諮詢過專業律師的建議喔!
至於在什麼情況下,才能將贈與價額加入應繼遺產中呢?敬請期待下篇文章~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