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.06.14
繼承小學堂
《相守20多年,卻分不到遺產?黃大煒過世後,Vicky最遺憾的恐怕不是錢》
《相守20多年,卻分不到遺產?黃大煒過世後,Vicky最遺憾的恐怕不是錢》
聽到黃大煒過世的消息,其實真的令人非常遺憾。
更令人感慨的是,在消息傳出後不久,與黃大煒相伴20多年的女友Vicky也發表聲明,表示對於未來相關事務由黃大煒的姐姐及委任律師處理一事,無法認同。
看到這則新聞,我心裡其實有很深的感觸。
20多年的陪伴是什麼概念?
那不是一段短暫的戀情,而是人生將近四分之一個世紀的歲月。
黃大煒創作音樂、舉辦演唱會、面對人生高低起伏的過程中,Vicky始終陪伴在身邊。相信對於黃大煒今天所留下的一切成就,Vicky一定也曾付出過許多心力與青春。
然而,法律有時候就是如此現實。
不論兩個人在一起多久,不論感情有多深,如果沒有結婚,在法律上終究不是配偶。
而不是配偶,就沒有法定繼承權。
換句話說,如果黃大煒沒有透過遺囑、生前贈與、保險受益人指定或其他傳承規劃來保障Vicky的權益,那麼未來遺產的分配,Vicky恐怕將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。
很多人都以為:
「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,法律應該會保障我吧?」
但事實上,法律保護的往往不是感情,而是身分。
愛情可以走20年。
但法律只看有沒有那一紙婚約,或有沒有事先做好規劃。
因此這起事件最值得大家思考的,或許不是誰對誰錯。
而是如果生命有一天突然畫下句點,我們最在乎的人,是否真的能夠得到我們希望給他的保障?
很多人覺得談遺囑很觸霉頭。
但我常說:
遺囑,不是死亡的文件。
而是留給家人最後的一封家書。
當你願意在生前把事情安排好,留下來的人才不會因為財產而產生誤會、衝突與遺憾。
因為真正的愛,不是在離開後讓對方去爭取權利。
而是在離開前,就替對方把權利準備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