⟪為什麼沒有把財產留給S媽 ?大S教會我們的事!⟫
大S離世將近一年半,近日有媒體報導,她生前疑似曾在手機裡留下財產分配的想法。
根據報導,大S曾寫下,如果自己有一天突然離開,希望將珠寶與名牌包留給女兒,其餘財產則分配給丈夫具俊曄、兩名子女,以及大姊的孩子。
但這份財產分配中,卻沒有提到長年協助她管理資產的S媽。
徐家人則認為,手機裡留下的內容並不具備遺囑的法律效力,因此沒有依照這份內容辦理。
很多人看到這則新聞,第一個疑問可能是:
為什麼大S連大姊的孩子都想到了,卻沒有把財產留給自己的媽媽?
但我認為,這未必代表大S不重視S媽,更不代表兩人的感情有問題。
真正的原因可能很簡單。
大S活著的時候,根本沒有想像過自己會比媽媽更早離開。
大多數台灣人在思考財產分配時,第一個想到的通常都是配偶和自己的下一代,很少有人會特別想到,還要把財產留給自己的父母。
因為在一般人的人生想像裡,父母通常會比自己更早離世,很少有人會預先設想,自己竟然可能先走,留下年長的父母繼續生活。
所以,大S把財產留給丈夫、子女,甚至想到大姊的孩子,卻沒有提到S媽,未必是刻意排除母親,而可能只是依照一般人的直覺安排財產。
這也提醒我們,遺產規劃不能只按照自己心中認為正常的人生順序來安排。
因為人生離開的順序,從來沒有人能夠預先決定。
第二個更重要的問題是,千萬不要把自己希望財產怎麼分配,寫成了「遺願」,卻沒有真正寫成「遺囑」。
依照《民法》規定,遺囑只有五種法定方式,包括自書遺囑、公證遺囑、密封遺囑、代筆遺囑及口授遺囑。
如果沒有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來立遺囑,就算你把財產要留給誰、怎麼分配,寫得再清楚,法律上也可能不是一份有效遺囑。
它就只是一個遺留下來的心願,沒有辦法直接要求繼承人一定照著執行。
而這種沒有法律效力的遺願,往往不但不能減少爭議,反而可能製造更多的紛爭。
以大S的新聞為例,如果她真的在手機裡寫下,希望將部分財產留給大姊的孩子,但最後其他繼承人並沒有將財產分給他們,大姊的孩子心裡會不會不舒服?
他們會不會認為,明明大S生前已經說要留給自己,為什麼最後卻什麼都沒有拿到?
另一方面,其他繼承人也可能認為,這份手機內容根本不是有效遺囑,法律上本來就沒有義務照辦。
於是,一邊認為應該尊重大S的遺願,另一邊則認為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分配。
原本可能沒有爭議的繼承,反而因為這一段沒有法律效力的文字,變成彼此心中永遠的疙瘩。
所以,如果真的希望把財產留給配偶、子女以外的人,例如兄弟姊妹的孩子、朋友,甚至長年照顧自己的人,就一定要透過合法有效的遺囑來安排。
不要只是把想法留在手機、電腦,或寫成一封沒有符合法律形式的信。
遺產規劃最怕的,不是沒有留下任何話。
而是留下了一段大家都看得到,卻沒有人依法必須遵守的話。
如果真的希望自己的心願被完成,請務必把遺願寫成有效的遺囑。
否則,原本是想留下一份愛,最後留下的卻可能是一場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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